每日一法:民法典解析·国家所有文物
《民法典》物权编 所有权
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五章
第二百五十三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
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。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,只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才归国家所有。没有归国家所有的文物,可以由民事主体享有。
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是:
1.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;
2.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、石窟寺等;
3.境内的出土文物、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等收藏的文物、国家征集和购买的文物、民事主体捐赠给国家的文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