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案例:有哪些以为是小罪,其实是重罪,判刑很重的案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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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莫以恶小而为之

      一个 90 年男孩子尾随女生到家里,用充电宝砸伤了女生的额头,抢走一部苹果手机,经过司法鉴定价值 2000 元。
      抓到判了十年。
      抢劫罪,入室是法定加重情节,起刑十年。见《刑法》 263 条。

    2. 法律是公平的

      1998 年的时候,我一个上高中的亲戚,中午在河边散步的时候,被几个小地痞给劫了,小地痞从我那个亲戚身上就找出来几个硬币(就几毛钱),为了泄气打了我亲戚一顿,还把他踢到了河里。那几个硬币也被丢到了河里。

      小地痞中带头的 1 个满 18 岁,被判无期,另外几个都满 16 岁最轻的也被判了 5 年。

      原因是:

      1、带头的见过我家亲戚,在录口供的时候说了一句:「听说他家很有钱,所以就记住了。」这算蓄意。
      2、虽然只抢了几毛钱,并且丢掉河里,也属于抢劫。(抢劫所得如何处理与抢劫本身无关,抢1个亿送失学儿童了,也是抢劫)
      3、人数较多有黑社会性质。
      4、把人踢到河里算故意杀人。

    3. 人民警察不可侵犯

      大妈上集市买菜,卖家还有 1 块钱的韭菜一斤,2 块钱的韭菜若干斤。这位大妈想买两斤1块钱的韭菜,非要店家拿一斤 2 块钱的韭菜当一块钱的卖给她,店家不卖,大妈破口大骂,也不走,店家遂报警。

      警察支持店家的主张,大妈于是对警察破口大骂,砸坏对讲机,推搡抓伤警察,砸了人摊子。在派出所依然不依不饶弄伤辅警手指。后以妨害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起诉,被判三年;后又在女子监狱因不服管教打伤狱友等等加刑至五年。

    4. 等你长大了就能回家了

      犯罪嫌疑人,姑且称他为小 A 和小 B 吧。小 A 和小 B 是两个刚满十八岁的社会小青年,在街上晃悠想去网吧发现没钱了,于是就产生了「搞俩钱花花」的想法。当晃悠到我们当地一家商场门口时,看见一个穿着时尚的姑娘正从商场出来准备开车走。

      小 A 和小 B 觉得一个没啥反抗能力的提款机就在眼前,于是在车后突然出现,逼着姑娘上了她的车。

      路上对话。

      小A:「姑娘别害怕,我们就是搞俩钱花。」
      姑娘:「我都是刷卡,现金就三百,都给你们。」
      这时候小 B 有点儿慌,就让小 A 放姑娘走,三百就三百。

      重点来了,俩熊孩子因为怕姑娘开车报警,所以索要了姑娘的手机和车钥匙,把姑娘放在路边,然后他俩开车走了。这车他们也没要,开出去五公里,就扔在了路边。

      后来,他们很快在一家网吧被抓获,俩孩子被抓的时候还嘻嘻哈哈的。

      因为,他们认为,自己抢劫的总额是:三百元+一部苹果手机。

      然而按照法律应该认定的是:三百元+一部苹果手机+一辆价值 50 万的汽车。

      抢劫罪,数额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

      我永远忘不了提审小 A 的情景。

      那天是腊八,这孩子眨巴着一双大眼睛问我:「过几天,我还能回家过年吗?」

    5. 在外遇到危险要懂得用知识保护自己

      高中的时候,同年级有个「大哥」非常能打而且社会,身边总聚拢着一大帮子小弟,在学校里都是横着走的。我也不知道到底哪里得罪了这位大哥,总是欺负我,动不动管我要钱,让我给他们买烟,有次我实在没钱给他们买烟了,被拉到他们宿舍揍了一顿,把我眼镜打碎了,镜片碎片把我脸给划破了,现在左眼下面还有一小块疤。

      学校知道这件事以后,大哥被开除了,走的时候给我放话:你以后别让我碰到你,见到你我整死你。我心惊胆战了很久,但什么也没发生,慢慢的我也就忘了。

      时间很快到了高考,考完后我跟宿舍几个小伙伴一起到网吧通宵,第二天早上五点多的时候,一起通宵的小伙伴还在网吧睡觉,我饿了,自己出来买吃的,冷不丁背后被踹了一脚,我转脸一看正是那位大哥,身边还有三四个我不认识但看打扮就不是善类的,几个人上来就打,一边打还一边把我往胡同里拽,我知道被拉进去肯定要被揍,看他们那架势,我肯定没好了。

      可我当时身上除了有二十来块钱以外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张银行卡,里面只有一百来块钱,灵机一动,我跟大哥说:别打人,我这还有几千块钱,咱们现在就去取钱,我都给你们,别打我好么?

      大哥估计也是手头比较紧,看我认怂了,就同意跟我到银行去取钱,银行不远,有 24 小时开放的 ATM ,我进去取钱,大哥带着手下的几个人在门口等我,我进去后立马关门, ATM 的小屋子是必须刷卡才能进去的,我刷卡进去以后,发现门锁死了,他们进不来,我转身就骂他们,反正什么难听骂什么吧,这一下子点燃了他们的怒火,在外面气急败坏的砸玻璃门,大哥最为生气,用砖头砸 ATM 的玻璃门,说实话,我心里挺怕的,生怕他们把门砸坏了进来揍我,看旁边有报警按钮就按了,瞬间警铃大振,他们几个更气了,大有要立刻要冲进来把我打死的劲头,大哥更是使劲砸门,可那玻璃门好像很结实一样,怎么都砸不坏。不到三五分钟吧(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,反正很快),警察来了,给他们总共五个人全抓了。我也跟着坐了一次警车,去做了笔录。

      警察看了网吧门口的监控,有他们在网吧门口打我的画面,而且录笔录的时候,我咬定使他们管我要钱,不是我主动提出来的要给钱。这下好了,他们属于抢劫罪,再加上他们是一路上架着我去的银行,属于挟持人质。他们家里人过来找过我爸妈,我爸妈也不想就这样毁了他们一辈子,另外也怕他们出来以后再报复我,给他们签了谅解接协议书。

      可谅解协议书压根没什么用,他们砸 ATM 门属于抢劫金融机构,是重罪,要重判。再加上他们都满十八周岁了,尤其是那个大哥,他被学校开出以后一直在社会上混,有过偷东西的案底。最后结果是大哥被判了十八年,剩下四个跟他一起的也被判了,最少的是七年。

      现在想起来,我都佩服我自己当时的机智,不过说实话,这个对于他们来说确实太重了,那几个帮手最冤枉,除了在网吧门口打过我以外,就只是拍了拍 ATM 的玻璃门,跟我压根都不认识,其中有一个跟大哥只是昨天才认识,只是前一天晚上一起喝了顿酒,晚上一起在网吧玩了一夜,打我的时候都没动手,只是在旁边看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