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一法:民法典解析·债权及其种类
《民法典》第一编 总则
第五章 民事权利
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。
债权是因合同、侵权行为、无因管理、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,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。
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,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,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。
在债权关系中,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,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。债权人享有债权,债务人承担债务。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,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。
债权又分为合同之债、侵权之债、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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