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规定,国人的名字不能超过几个字?
姓名最多可以六个字。
《姓名登记条例》规定: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、译写汉字的以外,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、六个汉字以下。
《姓名登记条例》规定,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、字母、数字、符号——
① 已简化的繁体字;
② 已淘汰的异体字,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;
③ 自造字;
④ 外国文字;
⑤ 汉语拼音字母;
⑥ 阿拉伯数字;
⑦ 符号;
⑧ 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。
姓名最多可以六个字。
《姓名登记条例》规定: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、译写汉字的以外,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、六个汉字以下。
《姓名登记条例》规定,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、字母、数字、符号——
① 已简化的繁体字;
② 已淘汰的异体字,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;
③ 自造字;
④ 外国文字;
⑤ 汉语拼音字母;
⑥ 阿拉伯数字;
⑦ 符号;
⑧ 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。